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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上大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锦萍)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大股份”)
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诚实、勤
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本人金锦萍,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学专
业。2003年3月至2006年5月,先后担任美国密苏里堪萨斯大学法学院、美国耶鲁大学
法学院、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
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7月至2024年7月,任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
至今,任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
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大
席董事式参加董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
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
金锦萍60600否3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
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
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
(1)2024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
了会议,对公司变更总经理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拟任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
(2)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按
时出席两次会议,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委员会各委员的沟
通汇报频次,与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
计重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
使表决权;本人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
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进行信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
事项;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将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
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
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确认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
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
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认为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
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独立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
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大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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