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会(中国)J9-官方网站

企业会计准则再升级:财务报表列报迎重大变革2027年全面施行追溯调整·九游会J9官方网站

新闻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孟先生

手机:18112106693

电话:0517-85033996

邮箱:327156336@qq.com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307号1幢304室

公司新闻

企业会计准则再升级:财务报表列报迎重大变革2027年全面施行追溯调整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1-16 06:55:47

  为持续深化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实质性趋同,提升我国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与国际可比性,财政部于2025年底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修订标志着我国财务报表列报体系迈向更高透明度、更强决策有用性的新阶段,拟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企业需提前布局,积极应对。

  本次修订并非局部微调,而是系统性优化,聚焦于列报结构优化、项目分类细化、披露颗粒度提升三大方向,旨在增强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可比性与信息含量,更好服务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决策需求。

  l流动性划分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资产与负债按“流动性”分类的核心判断原则,强调以“预计变现、出售或耗用”或“清偿”时间是否在一年内为基准,并要求结合企业特定经营周期判断。对于难以明确划分的项目,须单独列示并充分披露原因。

  n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的明确列示要求,与新租赁准则(CAS 21)保持协同;

  n“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的列报进一步规范,禁止随意抵销,强调分别列示,仅在拥有法定抵销权且有意图抵销时方可净额列报;

  n明确“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应按流动性分别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中。

  l营业收入分类披露强化:要求企业按主要产品或服务类别披露营业收入,区分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并披露各类别收入的金额及占比;

  l新增“:反映企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无法资本化为合同履约成本的直接费用,提升成本结构透明度;

  l进一步规范“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列报,要求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具体构成及转回情况;

  l将“其他收益”从“营业利润”之上调整至“营业利润”之下,更准确体现其非经常性损益性质,增强利润质量分析的可比性。

  l明确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现金流入与流出时点确认原则,与《解释第19号》中金融负债终止确认规定协同;

  l要求在附注中披露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如以股抵债、资产置换) 进行重大投资或筹资活动的情况,提升现金流量信息完整性。

  l新增“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专项披露:要求企业披露关键判断、假设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特别是涉及公允价值计量、收入确认时点、资产减值测试等重大领域;

  l强化“或有事项”与“承诺事项”披露:对可能影响企业未来现金流与财务状况的重大或有负债、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须按性质、金额范围、可能性进行分层披露;

  l明确“追溯调整”说明义务:因执行新准则或变更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的,应在附注中详细说明调整事项、调整金额、影响期间及依据。

  本次修订充分吸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IFRS 8)及《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IAS 1)的最新成果,主要体现在:

  l列报结构与分类逻辑与IAS 1高度一致,尤其在流动性划分、合同资产/负债列报方面;

  l利润表项目设置更贴近IFRS的“综合收益表”理念,突出营业利润与非经常性损益的区分;

  l附注披露强调“管理视角”与“决策有用性”,推动企业从“合规披露”向“价值披露”转型。

  l追溯调整:要求对2027年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如2026年、2025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确保可比性;

  l立即启动准则差异评估:梳理现行财务报表列报方式与征求意见稿的差异,识别需调整的报表项目、披露内容及系统改造点;

  l升级财务系统与核算流程:对ERP、合并报表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确保支持新项目分类、辅助核算与附注自动生成;

  九游会官方网站 J9真人游戏

  l加强跨部门协同:财务、法务、业务部门应联合评估“合同资产”“履约成本”“或有事项”等项目的确认与披露边界;

  l开展专项培训与外部沟通:组织财务团队深入学习新准则,同时与审计师、税务师提前沟通,统一会计与税务处理口径,防范合规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的修订,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持续国际趋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结合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保险合同准则》税务过渡安排,我国正构建“准则—解释—披露—税务协同”的闭环体系,推动企业财务信息从“合规性”向“决策支持型”跃迁。

  2027年施行在即,企业唯有未雨绸缪,方能在变革中赢得主动,以更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增强市场信心,提升治理效能。

  在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的背景下,中国财政部已于2025年底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准则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且需追溯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利润表中的损益分为经营类、投资类、筹资类、所得税费用类以及终止经营类五类。利润表还要求新增列报经营利润、经营及投资利润等小计项。以投资资产为特定主要业务的企业,以及以向客户提供融资为特定主要业务的企业,相关主要业务的损益将计入经营类别。新准则引入了管理层界定的业绩指标(MPM),即企业自行设定的业绩指标。

  原先利润表中的某些项目,比如原财务费用,将会同时涉及到经营类、投资类、筹资类等类别,新准则实施后如何进行三类别的划分?利润表中的经营利润如何计算?

  以投资资产为特定主要业务的企业,以及以向客户提供融资为特定主要业务活动的企业,其经营类别的损益如何确定?特定主要业务如何判断?如企业集团中各主体的特定主要业务不同,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针对准则的大幅度修订,企业如何对会计系统及流程进行相应修改?新准则下企业提供何种管理层界定的业绩指标以对外进行业绩沟通?企业对员工激励的业绩指标如何改变?

  本课程详细讲解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后的内容,新旧准则进行对比,概括出关键差异点,对新旧准则如何衔接进行讲解,提出建议的企业应对之策。

  距离新准则的施行日期已不足一年,广大财务人员需要提前学习做好充分的准备。

  财政部不断出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应用案例、实施问答以及关于数据资产等多项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持续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024 年财政部全面更新了各项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出版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证监会也先后发布了五期《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保证类质保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范。2025年7月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2025年4月1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4个和应用案例1个。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如何处理等进行了规范。这些新规大多需要追溯调整会计处理。

  此外,本课程老师对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踪,归纳研究会计监管部门统计出的近年高频问题。企业因会计差错被处罚,通常都是这些方面有意或无意处理失当。为此,授课老师从监管部门搜寻了大量的真实案例,对这些问题涉及的知识点一一梳理,涉及的易错点一一标注,引导财务人员识别财务“雷区”,避免会计差错;增强学员对准则疑难问题的理解与处理能力,正确高效地提供财务信息。

  2.线下面授+线上直播同步进行,学员可自主选择,凡参训学员皆提供14天录播回看。(如线上授课因故取消,本期课程不提供录播回看)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审计经理、审计主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江百灵教授,会计学博士,毕业后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任教至今。曾为海尔集团、美的集团等众多大型企业集团提供专业培训。多次参加IASB举办的圆桌论坛,近年来每年与IASB理事交流相关专业问题,曾受ACCA邀请赴英访问。

  1.培训费:线元/人,线.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注明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事宜,烦请学员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相关标签:

新闻资讯

相关产品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0517-8503399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8112106693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