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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12-24 05:11:13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开始,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及时登录南通市财政局网站(,根据现有职称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相应课程在线学习,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特别提醒: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规〔2024〕18号)要求,从2024年开始,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原则上不受理其继续教育补学事宜。
相关继续教育内容、培训流程、学分管理等详见通财会〔2024〕8号《关于开展2024年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附件:通财会〔2024〕8号《关于开展2024年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通财会〔2024〕8号(关于开展2024年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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